最近在问答平台上经常会见到一些关于“Mercedes-Benz”这个品牌由来的提问。没办法,中国地区的品牌翻译名叫“梅赛德斯-奔驰”,而大部分人则受到开放改革之初、从港台传入的“Ben士”的叫法,而惯例俗成地将这个品牌简称为“奔驰”,那么对于很多后来者车迷,便会先入为主地认为:既然都奔驰奔驰了,那么这个品牌定是跟卡尔·本茨建立的Benz & Cie有关了,至于前面的“Mercedes”,或者更多人会问:怎么奔驰前面要加个Mercedes呢?这个Mercedes是什么?如果您的心里仍对这个问题感到不解、或者貌似懂了、但实际上又好像不是太了解的话,本文就算是一篇中文版的史籍,看看为什么会出现Mercedes-Benz这个品牌吧。
首先,开宗明义地,1926年7月1日之前,“Mercedes”这个品牌属于DMG,即由Gottlieb Wilhelm Daimler(高特里·戴姆勒)和 Wilhelm Maybach(威廉·迈巴赫)创办的Daimler Motoren Gesellschaft;而Benz这个品牌则属于由卡尔·本茨创办的Benz & Cie所有。两者于1926年7月1日完成合并,合并比例为:DMG的股东拥有654份新公司权益、而Benz则占346,也就是说,DMG一方是以优势股份兼并了Benz。当然,国内普遍的舆论节奏会将这次合并说成是什么“识英雄重英雄”般的史诗式强强联合,但真实的历史呢?确实两家公司都因为柏林证券交易员雅各布·夏皮罗的贪婪,导致了在发生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时,让他持有股票的大部分汽车公司都落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幸好,其中的DMG凭借着自己雄厚的实力才幸存了下来,而当时已经被雅各布·夏皮罗持股超过60%的Benz & Cie则没这么幸运了,于是,在1924年,时任Benz公司CEO的Wilhelm Kissel(威廉·基赛尔)找到了一直以来的竞争对手DMG寻求合作,并达成了两家公司技术资源共享、合作销售产品的协议,1925年,威廉·基赛尔更被DMG任命为董事,为两家公司的合并之路扫清了障碍。1926年,在德意志银行的领导下,两家公司完成合并,新公司名为Daimler-Benz公司,而新品牌则是Mercedes-Benz。
图:Gottlieb Wilhelm Daimler(高特里·戴姆勒)出生于1834年3月17日,1900年3月6日去世。但各种文献资料表明,他跟Carl Benz并无交集。
图:高特里·戴姆勒与Wilhelm Maybach(威廉·迈巴赫)是师徒及一生的挚友,也正是因为15岁时得到高特里的赏识,才从一个学徒、绘图员、逐步成为世界汽车工业的奠基人之一。高特里在1900年去世后,迈巴赫才从DMG离开,自行创办了迈巴赫发动机公司,为齐柏林飞艇提供动力系统。
图:这个商标对于很多车迷而言再熟悉不过了,但需要明确一点的是:这是两家公司在1926年7月1日合并后才出现的“综合元素”商标。
图:这是1902年出现的Mercedes商标。
图:这张图被很多媒体引用作为公司商标发展史的说明。但其实很多人是被这种将两家公司商标混在一起介绍的图所弄迷糊的。其实这张图的两排商标,右下角那个容易理解,是1926年之后发生的变化。另外几个就应该分开说了,当时两家是独立的公司,最早有品牌商标的是DMG,是1902年开始使用Mercedes品牌放在发动机等上的字母标志(上图);随后出现的是这里没出现的、在1904年Benz开始使用字母加齿轮的商标;到了1909年,DMG开始使用三角星标志(左上),同年,Benz & Cie也开始使用新标志(右上);左下那个是1916年三星标,配上了Mercedes品牌名称,四颗星小星代表了四家授权发动机生产企业。
先把合并前几年发生的事大概交代了一下,接着就是翻一翻两家主角公司及各自品牌的由来了。
先说DMG,公司的两位创始人、戴姆勒和迈巴赫都师承于Nikolaus Otto(尼古拉斯·奥托),也就是说,他们在内燃机领域是遵循着四冲程流派的,如果今天看来,这是汽车内燃机技术领域的正统流派,在Duetz道依茨公司工作期间,戴姆勒是车间主任(1878年升任技术总监)、而迈巴赫则是技术员(后升任设计总监),两者在奥托的指导下完成了四冲程发动机的研制和量产化生产,并在1875年在美国获得了燃气发动机的专利。不过,也正是在这一年,人类历史第一辆获得发明专利的内燃机汽车诞生,这就是由奥地利犹太人Siegfried Marcus(齐格弗里德·马库斯)制造出世界上第一辆完整的样车。后因为犹太血统,被纳粹帝国宣教部删除,而改为Gottlieb Daimler和Carl Benz。之所以在这里提到这个,不知各位在各大车展、尤其是在欧洲的几大车展上,无论Mercedes-Benz要推出何等重要的车型,如何隆重其事,都不会把他们所谓的“奔驰1号”或者“专利汽车”拿出来站台,其实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深知目前所谓的“汽车发明者”根本不是自己,而是属于齐格弗里德·马库斯(得到FiA前身法国汽车俱乐部的认可),更关键一点,马库斯的专利汽车至今仍在维也纳技术博物馆里陈列着。关于这个“谁是第一辆内燃机汽车”的问题至今仍因为被纳粹销毁了相关材料、在汽车史学界仍有争议,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无论是Benz & Cie还是DMG的几位创始人都知道这两台分别诞生于1870年和1875年的内燃机汽车的事。
图:有图片为证据,这就是1870年由Siegfried Marcus(齐格弗里德·马库斯)制作的人类第一辆内燃机汽车,随后在1875年又制作了更完善的第二辆,如今此车仍保存在奥地利维也纳技术博物馆里,无论历史如何被政治性地篡改,但尊重事实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尊重的。还有一个关键佐证:汽油的前身叫石油醚,就是由这位马库斯发明的。
1882年,戴姆勒因为与奥托发生了争执而离开了道依茨,随后开设了自己的工作室继续研发内燃机,1883年与迈巴赫一起研发出了单缸四冲程发动机,取名“祖父钟”引擎,随后,又持续对这台发动机进行了改进,加入了化油器、辉光管点火等等,1885年4月3日,这台发动机获得了德国专利局颁发的DRP34926号专利证书。而首个使用这台发动机的车型便是后来被称为Reitwagen的木制自行车,该车也在1885年8月28日获得DRP36423专利证书,而这也被当代视作是摩托车的起源。但需要指出的是,专利证书说明了它是一辆“使用燃气或燃油发动机的车辆”,跟后来的摩托车还真没什么关系。而更关键是,DMG认为他们的汽油汽车比Benz & Cie的三轮车早了一年多;DMG的正经四轮车面世路试时,Benz & Cie的1号车还未拿到专利证书。换个角度看这件事,如果不是两家公司后来合并了,估计吵到今天仍相持不下。1886年10月,这台单缸发动机被放到了一辆威廉温普夫马车上,成为了DMG首款现代意义的四轮内燃机汽车。所以关于这个历史疑案,笔者的观点是:第一辆汽车一定是法国人居纽在1769年发明的蒸汽车,这个不存在异议;第一辆内燃机汽车应该属于奥地利人,因为此车真实存在,纳粹德国篡改历史的行为也是被证实的;第一辆带有辅助轮(2+2)的摩托车出自DMG、第一辆内燃机三轮车出自Benz & Cie、第一辆内燃机四轮车则仍是DMG的创制.....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虽然两位创始人在内燃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领域都颇有建树,但一直并没有成立公司,直至1890年11月,在获得了Max Duttenhofer(马克斯·杜滕霍夫,低烟火药发明者)和Wilhelm Lorenz(威廉·洛伦兹)的投资后,才正式成立了DMG公司,1896年投产了世界上第一辆内燃机卡车。
图:DMG的Reitwagen应该算是第一辆使用石化燃料的内燃机汽车,当时没有摩托车、所以它的专利证书说明是一台内燃机车辆,如果用今天的眼光看,它确实很像摩托车。
图:DMG的四轮汽车要比Benz的四轮车早得多,它诞生于1886年,而Benz则要到1893年才推出了四轮车Velociped。
图:这张海报应该是1890年公司成立时的手绘海报,因为上面已经出现了V型双缸引擎,而这款引擎的首次发布是在1889年的巴黎世界博览会上,也正是因为这次参展,让DMG推出自家汽车的进度延迟了十多年,因为它的发动机开始授权给潘哈德、标致、丹拿等车企生产使用。
图:1896年,在DMG诞生了世界上首台内燃机卡车,其意义比乘用车使用内燃机要深远得多,因为那时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开始段,煤和蒸汽的局限性已经开始表露,电动更是一种鸡肋。
1900年3月6日,高特里·戴姆勒去世,但此时DMG仍无商标和品牌一说,直到1902年9月,DMG才正式注册Mercedes品牌,这个名字由当时DMG汽车代理商、奥匈帝国商人、1900年4月开始成为DMG监事会成员的Emil Jellinek(埃米尔·耶利内克)以自己长女的名字Mercédès Jellinek而来,之所以要提到是“长女”,因为后来他小女儿的名字Andrée Maja Jellinek中的Maja,也成为了Austro-Daimler所生产的汽车品牌。1909年,由艺术家Otto Ewald(奥托·埃瓦尔德)根据戴姆勒生前的日记书信等中提到的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获得启发、设计出了三角星商标,寓意是“咱家的发动机可以用到天上、地上、水里”,也是从这一年开始,DMG开始涉足飞机发动机领域,包括后来被包装为“以飞机发动机起家”的BMW宝马汽车,其最早得以存活下来的业务,就是帮DMG代工发动机,而他们家的技术奠基人全是DMG的前雇员。
图:图中这位就是Emil Jellinek(埃米尔·耶利内克)和他的长女Mercédès Jellinek。
图:在1902年推出的Simplex 40PS上,开始在水箱上出现Mercedes的商标。
好了,将“男一号”的DMG捋了一遍,接下来就是卡尔·本茨这一房人了。
Benz & Cie的创始人是Carl Benz(卡尔·本茨),他同样是一位内燃机工程师出身,在自己创办的曼海姆燃气发动机工厂工作时开发了二冲程燃气发动机(原因是当时奥托还持有四冲程的专利,但后来改专利被废黜),后因与合伙人意见不合,在1883年1月选择离开公司,同年10月在得到商人Max Caspar Rose 和 Friedrich Wilhelm Eßlinger的资助下成立了Benz & Cie。1886年1月29日,卡尔·本茨的三轮车提交了“燃气发动机驱动车辆”的专利申请,并在同年7月3日进行了实际测试后的11月2日,获得德国专利局颁发的DRP37435专利,其实吧,关于谁先在德国发明了汽车的问题真没什么可争的,在那个连汽车摩托车都没有明显界定的时代,都在用单缸的燃油发动机,谁早就看专利号排序呗,DMG的Reitwagen专利号是DRP36423,答案不是明白了吗?很多人会将此车称为“奔驰1号”或者“专利1号”,这样的叫法确实让许多不了解汽车发展史的吃瓜群众以为汽车真就是“奔驰”发明的,根据上文列举的一条条史实,笔者对于“奔驰”发明了汽车这个观点是绝对不敢苟同的!无论是设计思路、应用思路,还是自身技术实力等等,Benz & Cie这台原名叫Velociped的试验车都无法跟“根正苗红”的DMG相提并论,加上还有希特勒指使下的刻意删除专利行为,及二战后战胜国为了满足战争赔付而刻意将此类虚假的历史用作商业促销手段,那就更令人对此车的所谓丰功伟绩抱有怀疑了。(关于二战赔付的问题,因为德国出口的商品都要扣掉一定比例作为战争赔款,所以在西方舆论的吹嘘下,尤其是由犹太人掌控的西方媒体奉承下,德国车和德国工业产品被包装成了神话,但骨子里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快赔钱,当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VW Beetle,一辆从Tatra抄袭回来的车,竟然被包装成了“经典”,何其迂腐且令人费解。)
图:Benz & Cie的创始人Carl Benz(卡尔·本茨),1903年便离开了自己创办的公司,1906年另外创办了一家名为Ccarl Benz Söhne的公司,到了1923年的金融危机便难以为继,1926年暂停营业,二战后,还是Daimler-Benz的协助下让其成为了供应商,直至2004年,原厂址才被改成Benz博物馆。1929年4月4日在拉登堡去世。应该说,1926年合并时,其实跟两家公司最早的几位创始人都没什么关系,那时已经资本在操盘。
图:Benz 1号原型车(又名Typ 1)在1885年完成,但未能实现行驶,但在1886年1月便提交了专利,直到1886年7月才实现了演示行驶,1886年11月获得德国专利证书。
但一码归一码,Velociped并不是因为它被冠以“汽车发明”而伟大,它的伟大在于Benz & Cie在此基础上实现了汽车这种产品的商业化量产,而第一辆四轮汽车Viktoria也在1893年诞生,该车开始使用水平对置发动机的前身、卧式单缸四冲程发动机作为动力系统,到了1899年,Benz & Cie的年产量就达到了572辆汽车,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制造商。1901年,根正苗红的DMG开始生产以Mercedes为品牌的汽车,其技术性能远在Benz之上而令后者变得过时,随之而来的就是销量的萎缩,到了1903年,卡尔·本茨被迫离开了Benz & Cie。随后,公司将发展重点发在了卡车产品上,到了1910年推出8/18PS这款中低端车型后,公司才算是重新在乘用车领域找到了突破口,而这款只需缴纳8匹马力税的车型系列成为了Benz & Cie赖以为生型号,而这个造小型车的传统被Hans Nibel(汉斯·尼贝尔)继承下来,他也随着1926年两家公司的合并加入了新的Daimler-Benz集团工作,位列于时任DMG技术总监费迪南德·保时捷之下,但很快地,1928年因为与保时捷在小型车开发方面的意见相左,加上保时捷的管理方式过于松散而被集团辞退,汉斯·尼贝尔在1929年上任后,便马上为Mercedes-Benz品牌开发出了Typ 170(W15)车型。而国内网络上普遍流传着一种说法,就是“费迪南德·保时捷因为在DMG时曾力主开发小型车被管理层否决,于是怀才不遇的他毅然创办了保时捷公司,设计出了名垂青史的Beetle.......”,但凡看到此番言论真是令人无言以对,不知写出这种话术的编辑到底知不知道KdF是怎么来的?知不知道RR布局是谁家的强项?想造个谣和杜撰段历史,好歹也要有个谱吧?这有如将《三国演义》当成了真实历史般可笑。
图:虽然Benz 1号车在1886年获得了专利,随后也实现了商业化量产和改进,但Benz的四轮车、也是人类历史第一辆量产化的内燃机汽车要到1894年后才推出,共生产了134辆。第一台量产的“汽车”并不是Benz,而是由人类第一家车企,法国的Amédée Bollée汽车公司推出的、名为La Mancelle的蒸汽车,共50辆。图中右边倚着车的那位便是Carl Benz。
图:Benz & Cie第一个商标出现在1904年。
图:这是1909年才启用的新商标,这个商标属于Benz & Cie,跟当时Daimler的前身DMG没有任何关联性,真别张冠李戴了。
图:1911年推出的8/18PS成功扭转了之前在面对DMG的失败局面,中小型车的发展方向让Benz & Cie在经济危机前找到了自家的定位。
图:Type 170,车型代号W15,是Mercedes-Benz首款拥有四轮独立悬挂设计的车型,而它就是今天E-Class的始祖车型。
两个合并前的车企脉络大致梳理了一下,相信各位也能从字里行间中看出个原委,虽然“奔驰”在国人心目中有着“汽车发明者”的错觉,但真要论起实力,Benz & Cie在根正苗红、手持奥托四冲程热力循环理论发展起来的DMG还是略显外围的,尤其是本该在二冲程发动机方面有所建树的卡尔·本茨,在获知Otto四冲程专利因为被法国人早已注册而注销后,又马上转向了四冲程的研发来看,Benz可以算是非正统的一支。当然了,如果要论汽车工业界早年的奠基人,Benz这一房人也同样不如DMG,数数手指头,从DMG走出来的大神人物可谓是遍布整个德国乃至欧洲汽车工业界,而Benz走出来的,除了August Horch(奥古斯特·霍希)和后来的Hans Nibel等较为知名外,就再也想不出还有谁了。当然,这里还必须介绍一下开文时提到的那位合并前的关键人物Wilhelm Kissel(威廉·基赛尔),两家公司合并后的1930年,基赛尔被任命为公司董事会主席;1932年3月,他开始兼任BMW AG监事会成员,虽然没有明确的说明原因,但一般猜测是为Daimler-Benz与BMW合并作前期准备,这一点不奇怪,这两家公司意图合并的方案一直延续到1960年仍被不断讨论。后来,基赛尔为了仕途而加入了党卫军,并率领Daimler-Benz参与到了KdF项目中,这也是为什么Mercedes-Benz也曾推出过跟KdF非常相似的RR布局小型车的原因了,但因为基赛尔就不怎么看好保时捷,两者间的梁子在1928年时便已结下,所以也导致了后来Daimler退出了KdF的计划。在基赛尔的带领下,二战期间Daimler主要以飞机发动机和卡车生产为主,直到他唯一的儿子战死沙场、在精神奔溃下的1942年7月18日选择了去世,一说自杀、一说心脏病,并无确切记载。
图:威廉·基赛尔是两家合并过程中及新公司成立后一位非常关键的人物,从1930年至1942年去世,一直担任Daimler-Benz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如果不是独子的战死沙场,相信二战后依然还是他执掌朝纲。
从1883年戴姆勒研发出自家的发动机、卡尔·奔驰创办了Benz & Cie开始,到1926年两家公司合并,并将各自的品牌组合成Mercedes-Benz。通过回顾这段历史,相信各位车友能明白为什么除了中国和中文地区外,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消费者都会简称这个品牌叫Mercedes而非Benz了吧,说白了,这桩合并案好听点儿说是“合并”,不好听的说就是Benz & Cie被DMG并购或者兼并,那么当然是以主人家为主导了,品牌以Mercedes为先、Benz为后;合并后的公司技术团队,DMG一方的费迪南德·保时捷成为了首任技术总监,Benz方的汉斯·尼贝尔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