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审结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
初时的喧闹已经渐渐为人所淡忘,只是有些事情可以被遗忘,但有些应该被记住,时代匆忙的脚步带来的不应该只是企业的快速发展或坍塌毁灭,究其根本应该是行业的健康发展。大厦将倾,赖以生存的应该是行业的正向发展。
在价格战众说纷纭的当下,被口水淹没的中国汽车市场的一些角落,正向着病态化发展,舆论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流量”的盲目追求,对于“黑公关”层出不穷的无奈,从“造好车”到“说好车”的浮躁……诸如此类的,近段时间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了。
在病态之下,尚有“恶意竞争”在滋生,而汽车行业的转型从来不应该是借口,在谁都能发言的这个时代,快速记忆与快速遗忘成为时代特色,但汽车始终是重资产的工业游戏,与互联网式轻资产运营本来就应该有着云泥之别。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6月14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近日审结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
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而这两家知名车企就是鼎鼎大名的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事情的起因源于2016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在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本案中,吉利方未能提供其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的直接证据,威马方也因其自身经营原因为亏损状态。
对此,判决指出,威马方如果不是通过侵权方式获取并使用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则其需要支出相应的汽车底盘技术研发费用或者向技术提供方支付许可使用费,由此将导致其亏损的相应增加,故而因侵害涉案技术秘密所减少的研发成本或亏损亦属于威马方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而往更早追溯,威马汽车的创始人沈晖,在2009至2014年任职于吉利汽车,在职期间带领团队完成了吉利对沃尔沃的收购,这是中国汽车工业历史上最大海外并购,并担任过沃尔沃汽车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长,负责重组沃尔沃全球的治理架构。
可以说沈晖是一名汽车行业的老将,熟谙汽车行业的诸多潜规则与灰色地带。
曾经的吉利功臣在告别之后,大面积地直接挖走了吉利的技术人才,还把吉利的技术资源带出,而这些人大多都成为了威马的后期骨干。
当然为人事,听其命,这些离职人员入职威马汽车以后,凭借着此前在吉利的工作经验和技术积淀,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申请了大量实用新型专利,让作为造车新势力的威马顺利实现了造车起步,并且在初期成为“响当当”的领军车企。
不过吉利也并不会无动于衷,早在2018年就已经提出了相关诉讼,而彼时的威马汽车不过刚刚成立三年,如今的威马已经在淘汰赛的边缘岌岌可危,沈晖也远出海外“不知去向”威马的境况早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2023年10月18日,威马汽车曾发布澄清声明称,公司创始人沈晖于1991年赴美留学,在欧美多地工作和居住多年,沈晖近期工作重心以海外事项为主,不存在公司创始人跑路海外的情况。
只是后续如同威马与吉利产权纷争一样再无人问津了。我们生活在互联网时代之下,我们常常为大数据所困扰,极度的信息茧房也时常让我们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犹豫,甚至是错误。
在互联网的语境之下,“键盘侠”的层出不穷带来的只是无止境的争吵和抹黑,而短时间的大量信息铺天盖地袭来,也同样让人难辨真伪。身处流量之下,似乎声音大的人,更加占据优势,而默不作答的人总是能默默消失在喧嚣声音中。
事件发生之后,警醒只存在于一时,这是时代的特色,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最好的时代,同样也生活在一个最坏的时代。流量与热度时常并肩站立,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在这样快节奏的时代背景之下,不再能够成为通用法则。
所谓的警醒,在事不关己之下,亦是无所谓,但仅应该是止于普罗大众,而作为汽车行业的深度参与者们要做到的是时刻警醒,掌握核心技术才是产业突围的关键,这些都是属于企业的宝贵财富,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结语
尽管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声量依旧浩大,但是从种种迹象中,其实也不难发现行业发展的脚步是有所放缓的,注重产权意识早已成为众车企的刻不容缓了,对于自己的保护,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负责。
威马与吉利的类似事件并不会只此一件,但是成功维权的却是屈指可数,希望这次判决能给汽车行业带来长时间的警醒,正如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所说:“中国不是缺的造车的企业,缺的是有原创能力的科技公司,希望车企对于合规经营、道德底线要高度重视。”
我们希望见到的汽车行业发展是健康的,是创新的。